本站讯(特约通讯员 罗智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6月14日,在办公楼第二会议室我校学术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意见》。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晓春教授主持。
会上,校务委员、科研处处长陈荣庆介绍了《意见》的总体要求、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等八方面28条主要内容,突出科研诚信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严重失信行为“终身追究”、“一票否决”。
主任委员曾晓春教授指出,学校一直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全体学术委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敢于担当、做好表率。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要依据《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倡导科研诚信,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