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处(校地合作办公室、大学科技园)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科技研发、成果鉴定、技术服务、学术交流、教师职称评定的技术支持等工作的职能机构。
宗旨:服务教师,服务科研。
科学研究处(校地合作办公室、大学科技园)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及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研究机构与科研团队的申报、审核、评估和验收等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审核评估、统计与上报,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其宣传工作。
5.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评审)、转移转化、涉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的评审组织工作。
6.负责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及全校各级各类人才推荐评审等工作中科研成果与科研活动的审查与认定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和科研绩效的审核工作。
7.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学府讲坛”、科普活动等)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教师科研能力培养、学术素养的提升工作。
8.负责学校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学校科技特派员、智库建设和各级各类专家库专家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
9.组织开展对地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建立相应的数据平台,为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决策和管理服务。
10.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相关学校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起草、审核、签订等。
11.负责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汇总校内可供推广和应用的科教成果信息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合作事项;对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察、协调、评估、考核;对校地合作联系员的选派、管理和考核。
12.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档案的收集与整理,配合学校档案室完成科研档案的归档工作。
13.负责大学科技园、宜春学院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人员组成:
副处长:王 涵(主持工作)
副处长:袁杰辉
成果管理科:科长:余济海 联系电话:0795-3200556
科员:李东眉
项目管理科:科长:张瑞越 联系电话:0795-3201198
科员:刘 欢
平台管理科:科长:阚超楠 联系电话:0795-3201295
校地合作办公室:主任:林连男 联系电话:0795-3200556
科员:蔡熠非